• 2026年07月18日(星期六)   汇率:1欧元= 7.748798元人民币

  • 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被判10个月

    海外网 发表于:2021-05-06 赞一个(0) 收藏     分享到朋友圈     0 2790

    海外网5月6日电 据无线新闻报道,乱港分子黄之锋、岑敖晖等四人承认2020年一起非法集结控罪,各人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岑敖晖被判囚6个月;袁嘉蔚被判囚4个月;梁凯晴被判囚4个月。

    这不是黄之锋首次涉非法集结案被判刑。据此前报道,黄之锋被指于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首日,参与未经批准的港岛区游行,被控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此外,黄之锋还被控违反《禁蒙面法》。该案黄之锋被判监4个月;此外,黄之锋还涉及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被判刑13.5个月。(海外网 杨佳)

    海外网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来源:海外
    版权声明 凡标明奋斗在意大利编译的文章,均为奋大独家编译,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快速回复

    高级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