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汇率:1欧元= 7.715018元人民币 繁体中文

  • 联合国:意大利强迫妇女怀孕侵犯其健康权

    奋大编辑部 发表于:2019-04-24 赞一个(0) 收藏     分享到朋友圈     1 8134

    据联合国官网近日报道:意大利的一名女性和一名男性在2009年一同前往该国的一家生育辅助技术诊所,寻求体外人工受孕服务,但该诊所培养出来的胚胎存活几率很低,由于担心胚胎植入体内后会经历不可避免的流产,这名女性要求诊所不要进行胚胎移植。

    (资料图)

    然而诊所却向其告知,根据意大利的相关法律,拒绝接受胚胎移植是不被允许的,并表示,假如她坚持不愿接受移植,则可能对她实施起诉。

    这名女士随后接受了胚胎移植,并经历了一次流产。由于意大利法院拒绝受理该案,两人遂向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提交了个人投诉。

    委员会今天做出的裁决表示,该名女性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委员会在2016年发给各成员国的法律指导中明确指出,“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赋予个人一系列的自由和权利,其中包括在有关身体、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问题上做出负责任的自主决定,不受暴力、胁迫和歧视。”

    委员会表示,在这一问题上,意大利的相关法律不允许接受生育辅助技术服务的女性,收回在接受服务之时所给出的许可,限制了女性的权利,并可能导致其被迫接受医疗干预甚至怀孕。

    委员会指出,“这一限制可能对女性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对其健康权和人身完整权的直接侵犯”,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将胚胎植入体内,侵犯了女性享有最高标准健康服务的权利,以及受到平等待遇的人权。

    委员会呼吁意大利政府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并确保他们在获得体外人工受孕服务时,不必担心可能面临被迫接受医疗干预的局面,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女性在是否接受会对自身身体产生影响的医学干预的问题上,能够进行自主的选择,尤其要确保能够收回有关接受胚胎移植的许可。

    人权专家要求意大利在六个月内就该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委员会做出说明。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CESCR)成立于1985年,由18位来自世界各国的独立人权专家组成,对《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有缔约国的人权状况进行监督。根据《公约》的任择议定书,无法通过本国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个人,也可以向委员会提交投诉。

    意大利于1978年批准了《公约》,并于2015年批准了任择议定书。

    根据国际法,针对个人投诉案件,《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服从委员会所做出的裁定。(联合国官网)

    版权声明 凡标明奋斗在意大利编译的文章,均为奋大独家编译,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1条评论

    高级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