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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外国专家进京可获百万元补助

    ss201009 发表于:2012-02-22 赞一个(0) 收藏     分享到朋友圈     0 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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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2-02-22IP属地: 美国 海沃德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2月13日起,本市面向非华裔外国专家启动第二批、第三批“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以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工作和创业。据悉,中央财政将给予入选专家每人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最高5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

      申报人应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

     

     据了解,“外专千人计划”是“千人计划”中的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面向非华裔外国专家,目前重点引进长期项目专家,即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同时,其人选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照国家外专局的要求,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外专千人计划”将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引进500至1000名高层次外国专家,每年引进50至100名。

     

     申报人选年龄可放宽到65岁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惯例,“千人计划”引进人才的年龄应在55岁以下。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延至65岁。

      本市“外专千人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于2011年11月启动,目前,正在进行审核评审工作。第二批和第三批的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月底和6月20日。

      据介绍,“外专千人计划”对申报人在国内的工作起始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般申报人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但对于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截止日前6个月内。

     

     “外专千人计划”的申报主体应是国内非外资各类用人单位。申报人选须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承诺入选后全职来华工作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2月13日起,企业可直接到市外专局申报,还可到归口上级牵头部门申报。

     

     市外国专家局强调,申报人不得连续申报,最多可申报两次。

      引进专家学者可获百万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千人计划”特定政策和待遇。中央财政给予“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万至500 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在华工作年限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提高其医疗、养老保障水平。授予“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国家特聘专家”称号。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全面整合和优化本单位为外籍人才服务的职能,搭建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的综合服务环境。

    http://www.1000plan.org/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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